涪城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涪城古称“涪县”具有2100年建制历史。 绵阳,古称“涪城”、“绵州”。位于中国四川北部。涪城是全国文明卫生绿化先进城市、中国西部科学电子城、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一绵阳市政府所在地,是绵阳市经济、文化、科技中心和川西北交通柩纽。幅员面积597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90万人。涪城县,古南齐置始平僚郡,无属县,萧梁改始平僚郡为始平郡,并分涪县地县置始平县为郡治,西魏改郡为涪城,治地在今绵阳市三台县花园镇涪城村。周改安城郡,隋开皇初郡废,改安城县,十六年,改涪城县属金山郡,唐初属绵州,大历十三年割属梓州。涪城县,直至元朝初年并入郪县。宋《太平寰宇记》涪城县条载:“涪城水在县北,从绵州巴西郡界流入县界,却入郴县。”可见郡县因城临涪水以得名。